交通运输部发布《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接受电召不履行最高可罚200元
本报讯 (记者秦松)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再次发力整顿出租车市场。新规亮点非常多,其中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及接受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两种违规行为将被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引发热议。记者获悉,中山市将借新规出台之机对出租车市场进行更完善管理,其中近期已经开始试行的士电召抢单制度,此举将大大提高电召成功率;另外,新规将有望缓解中山出租车揽客乱象。
新规解读
接受电召不履约最高可罚200元
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计划,新规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出台的新规中,明确了对的哥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按照规定,的哥拒载、议价、接受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等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据市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士介绍,接受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首次被纳入处罚范围。
对于接受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等行为,未来中山将如何进行处罚呢?对此,该人士透露,目前正在跟交通运输局法制科进行沟通,在新规实施后将同步进行。
的士揽客乱象有望缓解
“结合中山的情况,我们认为这次出台的新规有一条非常引人注目,即在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行为将受到处罚,这条规定在《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也未规定。”该人士向记者表示,未来中山北站、中山市汽车总站等地的揽客乱象将有望得到缓解。
据悉,在新规的第五十条中规定,3种行为将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包括: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转让、倒卖、伪造出租汽车相关票据的;驾驶预约出租汽车巡游揽客的。
经过多年的治理,目前中山北站的揽客乱象已得到一定缓解,而中山汽车总站因出入口设置不合理导致交通十分混乱,一直被市民诟病。“目前我们已经在中山北站、中山市汽车总站等客流集散地安装了监控装置,即将投入使用,届时我们就可以根据新规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出租车的揽客乱象将有望得到缓解。”该人士称。
新动向